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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禁止买卖经济适用房???? |
日期:2011年1月8日 来源:襄樊房产网 www.fczx.net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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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用住房新规出台后,经适房小区的业主们,纷纷办理经适房改商品房业务,甚至出现了数千人扎堆办理的景象。按规定若将满五年的经适房出售,应按买卖房价差70%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。“转商”后只需缴纳原购房价10%的综合地价款和1%或1.5%的契税。 
担心建设部的新规对老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实行是“经转商”出现的原因。 
“为什么这些经济适用房房主会担心,如果这些房主都是完全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中低收入者,会有什么担心?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,目前“洗房潮”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深思。 
“开车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屡见不鲜,不少经济适用房小区停满了好车,相关部门要查房主是否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其实不难。”知名财经评论人牛刀表示,经济适用房核心问题是相关部门执行是否透明,是否到位,“目前没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出租被回收,也没有执行过一次优先购买权。” 
(在采访最后,本报记者印象最深的是牛刀的建议,经济适用房本来就不应该进入市场,“禁止买卖,禁止出租,出租一个无偿收回,看谁敢出租,等无法买卖无法出租,肯定就没人假申请了。)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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